方城县妇联和司法局联合积极援助妇女维权
时间:2013-03-25 16:16:47 来源:
      南阳妇联新闻网讯   3月6日,河南省方城县小史店镇的农妇王兰,在县妇联和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下,高高兴兴地领回了2万多元的赔偿款。近年来,县妇联和县司法局依托法律援助服务职能,不断拓宽贫困、弱势妇女利益诉求表达渠道,切实维护了广大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,仅去年以来,两家就联合办理涉及妇女权益的援助案件129件,挽回损失273万多元。
    健全妇女维权援助网络。县妇联和司法局联合先后在县妇联、工会、共青团、残联等部门设立1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,还在17个乡镇办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,在每个村(居)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。形成了覆盖城乡的法律援助网络,方便了基层妇女就近申请法律援助。
    提高妇女维权服务质量。县妇联和县法律援助中心对侵害妇女权益案件,在受理上尽量简化程序,缩短受案时间,并在特殊情况下优先办理,在处理方式上,对属于婚姻家庭内部矛盾致使侵害妇女权益的,充分发挥职能优势,开展非诉讼法律援助。对于少数经多方面、多次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纠纷及严重侵害案件,积极为她们开辟诉讼通道。同时加大办理涉及妇女权益的法律援助案件力度,建立重大案件讨论制度、案件回访制度、受理监督制度。根据案件不同情况,选派具有专长的优秀律师办理案件,对其中相对较为复杂的案件实行全程跟踪,确保案件质量,实现妇女权益保护效益最大化。
    创造妇女维权良好氛围。县妇联和县法律援助中心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,在全社会营造尊重、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。针对部分妇女文化程度较低、自我保护意识较弱、维权能力不强等特点,采用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,加大对妇女,尤其是农村妇女的法律援助和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的宣传教育力度。除了日常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,结合普法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外,还在法律援助宣传月、“三八”妇女维权周、“12•4”法制宣传日等特定时间,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广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、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,着力提高妇女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,提高法律援助在广大妇女中的知晓率。作者方城县司法局 :殷增宽   县妇联:马冬菊  编辑:李海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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